| 释义 |
一、白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在哪办理 白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在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5-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二、白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93号,2015年6月12日予以修改)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3、《注册建筑师条例》(1995年9月23日国务院令第184号)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注册建筑师的考试、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4、《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月29日建设部令第167号)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以及协助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选派专家等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