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起合伙做生意,中途退出,要给钱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精神,一方可以退出合伙,除非对退出有特别约定,但是需要有正当理由,若做生意已经花费了部分资金,就不一定能全部返还全部投入资金。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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