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今天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不想去了,会涉及法律责任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主旨是,除了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关系的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及时订立,应在一个月内补充订立。如果在用工前就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将从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拓展延伸 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履行义务是否会导致违约行为 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将会导致违约行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应当诚实守信,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索赔或要求履行合同。违约方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等。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以维护自身权益并保持良好的劳动关系。 结语 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故意违约,对方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索赔或履行合同。违约方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对方损失等。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维护权益,保持良好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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