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坚持科学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方针。第三,坚持改革开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动力。     第四,坚持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保证。     第五,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条件。     第六,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