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动自行车被明确划分为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那些时速超过20公里的、重量大、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即日起在长春市将不允许上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