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注册资本印花税怎么交 |
| 释义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文件规定: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规定,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依照万分之五贴花或汇总计算缴纳印花税。 对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计算印花税,其不仅仅包括实收资本,还包括资本公积金额。 注册资本增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应当计入实收资本科目贷方。因此,税法规定印花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不是注册资本,而是实收资本。但其实质是同一个数据。 因此,贵分公司如果既没有实收资本金额,也没有资本公积金额不缴纳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否则,应当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依照万分之五贴花或汇总计算缴纳印花税。 一、企业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二、企业所得税征收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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