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公积金账户的开通方式如下:     1、个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开户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     2、初审柜员受理申请以后,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表格和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初审柜员将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     4、然后再由复核柜员进行复审;     5、复审通过后,初审柜员将打印个人账户向执单并交给单位专管员核对,经核对无误以后签字确认,初审柜员在回执单上加盖公章,开户完毕。     单位开户需要资料:     (1)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5)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6)工资发放表。     (7)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