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不用。非独立核算 分公司 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 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