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办理设立变更登记应该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费。公司设立变更登记费用是按照公司注册资本来计算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