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公证处公证有效吗 |
释义 | 异地公证处公证有效。 动产可以选择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但是不动产只能到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选择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公证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方公证都可以,公证书也全国通用。只要是正规公证处出的公证书都是有效的,所以是可以异地办理的。但实践中,有些事情公证处不一定会受理。 异地公证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综上所述,由委托人信任被委托人而变成了信任自己可能毫不知悉的被转委托人,委托人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变成了要承担被转委托人办理委托事项的责任和后果。因此,委托人是否赋予被委托人转委托权是办理委托书公证的一项重要告知内容。办理委托公证时,公证员应当告知委托人转委托权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同时告知赋予转委托权比委托权要承担更大的风险,以便当事人在办理委托公证时慎重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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