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外资公司注册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 |
| 释义 | 一、外资公司注册的流程是怎样的 1、到工商局网站上申请核准公司名称(2-3个工作日);并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带上名称通知书和股东私章、身份证原件至银行开验资户【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步骤】; 3、领取询证函或会计师事务出具的验资报告【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步骤】; 4、市场监督局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资料如下:公司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总经理任免书、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实收资本备案的需提供出具注册验资证明编号的出资证明书(认缴制证明书不需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凭营业执照刻印公章、财务章; 6、凭营业执照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8、到开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步骤】。 二、外资公司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外资企业注册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外资企业章程; 3、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 4、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6、《指定(委托)书》;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二)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 2、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 3、合同、章程(原件) 4、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 5、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 6、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7、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 8、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 9、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三、外资企业注册分公司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原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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