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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资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释义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1、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授权委托书;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
    4、项目申请报告(附提纲供参考,由持有授权委托书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5、公司章程(需由法定投资代表人或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签字);
    6、董事会成员名单;
    7、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委派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委派书(没有董事会提交此项,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合法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9、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省商人提供台湾同胞证明复印件;10.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
    11、环保部门审批意见请申请人提前持投资计划、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申请书到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必须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由新公司邀请专门的评估公司根据项目量身定制)
    12、企业场地实施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出租人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其他与照前行业许可有关的文件、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申请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2)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的中外文副本各三份;(3)外国合营者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十八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外商投资需要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外国投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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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5: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