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问题应该找什么部门 |
释义 | 物业纠纷投诉可以找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一、物业交接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二手房交接过程中,物业交接最繁琐也最能直接影响购房者的感性认识。而在实践中,在二手房交接尤其是物业交接中经常发生纠纷。这些纠纷主要体现在水、电及附属设施等方面。如何避免这类纠纷,购房者应注意什么问题呢? (一)购房者要查看水表账单并结清 自来水公司一般都是实行户名住宅地址制度,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因此,购房者在交房时要询问售房方是否结清水表上的水费账单。 (二)购房者应该要求售房方告知电表状况 根据规定,凡发现私自装拆总熔丝箱和电表、私自启封印、擅自变更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用电,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因此,在交房过程中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 (三)购房者应该要求售房者协助煤气过户、有线电视过户 在交房的时候,购房者应该仔细了解煤气和有线电视的过户注意事项,并要求售房者提供协助,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四)结清电话费及结算物业管理费用 购房者应要求卖房方协助结清电话费、宽带费等费用以及安排物业入户和缴清物业管理费用; 二、物业纠纷出现问题业主委员会是否有管理权 业主委员会有权利管理物业纠纷。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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