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官不作为,可以首先去法院的信访办公室投诉,法院会有内部监督机制。如果没有效果,可以去上级法院信访。一般不用写投诉信,需要本人或者家属前往,说明情况,办理登记。法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可以去同级检察院报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当事人认为执行程序、执行行为严重违法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第227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可以提起执行异议。如果认为生效判决错误,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执行法院长期不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6条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通常上一级法院责令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必要时也会指令辖区其他法院执行。 如果通过法院内部监督程序都无法纠正执行错误等问题,当事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由检察院按照法定程序,纠正执行法官的错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