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安排孕妇出差可以拒绝吗 |
释义 | 一、公司安排孕妇出差可以拒绝吗? 根据自身怀孕的周期而定,以及出差的远近,方式,劳动强度。一般情况可以不拒绝。 二、怀孕4个月,公司要求长期异地出差,可以拒绝公司吗? 单位安排员工出差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临时出差,出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而员工就应当服从单位的安排,也就是此时不能拒绝。一种是长期出差,单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也就是说此时员工可以拒绝出差安排 三、公司要求出差可以拒绝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出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出差的性质,参照国务院及相关政策文件,出差指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或担任临时职务。出差是临时性离开常驻工作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受企业委托履行公务。 临时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下的出差为临时性(一般标准,并不是绝对的标准),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 长期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上的离开常驻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约定地点的变更问题,这就涉及变更劳动合同了,根据法律要求,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拒绝变更。 四、公司要求孕妇法定休假日加班,女职工可以拒绝吗?公司要求加班合法? 公司要求孕妇法定休假日加班,女职工可以拒绝。对于怀孕不满七个月的女职工,无论是否保胎期间,公司要求加班并不违法。但公司要求加班只是单方面的要求,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安排加班应与女职工协商,征得女职工同意,女职工可以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人员即可。但是,用人单位按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的,女职工该不得拒绝。按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的,公司不得安排加班。用人单位违法法律规定,安排女职工加班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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