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