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用工和劳动用工区别是哪些? |
释义 | 劳务用工和劳动用工的区别在于:1)用工主体:劳动关系中用工主体是企业等组织,而劳务关系中用工主体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隶属性: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3)国家干预程度:劳动关系受法律法规强制规定,而劳务关系主要依据双方协商签订合同;4)法律救济途径:劳动关系有专门处理机制,劳务关系则适用普通民事诉讼程序。 法律分析 可以从以下几点区分劳务用工和劳动用工: 1、用工主体。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统称用人单位)主要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则更为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主体双方之间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中,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安排。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和依附性。虽然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也存在一定的管理关系,但是该管理更侧重于在提供劳务时的安排。 3、国家干预性程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除由劳动合同确定外,劳动法律法规还以强制的形式作出规定,如工作时间、解除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强制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务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充分体现意思自治,主要根据双方的协商签订合同。 4、法律救济途径。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适用“一调一裁两审”和“一调一裁”并存的专门的处理机制。劳务关系产生的纠纷为普通民事纠纷,适用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拓展延伸 劳务用工和劳动用工的法律规定及雇佣形式有何不同? 劳务用工和劳动用工在法律规定和雇佣形式上存在显著差异。劳务用工是指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向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动力,派遣劳动者在受派单位工作,而劳动用工则是指企业直接雇佣劳动者为自己工作。在法律规定方面,劳务用工受《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而劳动用工则受《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的保护。雇佣形式上,劳务用工通常采取劳务派遣合同,而劳动用工则采取劳动合同。此外,劳务用工还需要履行派遣单位和受派单位之间的三方协议,而劳动用工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因此,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规定对于企业和劳动者都至关重要。 结语 通过以上几点可以明确区分劳务用工和劳动用工。劳务用工是指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向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力,而劳动用工则是企业直接雇佣劳动者。在用工主体、隶属性、国家干预性程度和法律救济途径等方面存在差异。劳务用工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劳动用工则受劳动法律保护。因此,企业和劳动者都应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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