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改名字学籍怎么改 |
| 释义 | 姓名变更了,没有转学就不涉及学籍问题。 只要找到孩子所在学校的相关部门提供改名的资料,学校有义务在相应的资料里进行必要的变更和记载、注释。 如果涉及到转学等需要变更学籍的事项,则应在原来所在学校办完所有变更手续后再进行。 改名后学籍档案改法如下: 1、先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更名手续,到公安局办新名字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拿办理好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更名证明; 3、拿新身份证、户口本和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去学校户籍科更名改学籍档案名字。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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