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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30天冷静期过了几天去,还可以办理离婚吗?
释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登记申请在冷静期满三十天内可办理。如果在这期限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冷静期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可以的,在冷静期满三十天内可办理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离婚30天冷静期结束后,可以立即申请离婚吗?
    在离婚30天冷静期结束后,您可以立即申请离婚。冷静期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情绪稳定的状态下做出决定,但并不影响您提出离婚申请的时间。一旦冷静期结束,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递交离婚申请并进行后续的程序。请注意,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指导。记得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便顺利进行离婚申请。祝您顺利解决问题。
    结语
    离婚30天冷静期结束后,即可办理。法律规定,若一方不愿离婚,可在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申请。请联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递交申请并完成后续程序。注意准备相关证据和文件,祝您顺利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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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2 16: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