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第一次开庭都需要做
释义
    离婚第一次开庭程序有:1、庭前准备;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等。2、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3、调解;法庭辩论终结,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一、刑事案件只要不认罪法院不开庭吗?
    刑事案件不认罪,法院也是可以开庭审理的,只要存在违法事实,并且证据存在就是可以判决的,一审普通程序为: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法院开庭开庭具体步骤: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
    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26 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