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打架眉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 轻伤二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g)眼睑缺损。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