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开发前期办理流程 |
释义 | 1、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1)核名。准备五个左右自己喜欢的名称到工商窗口核名,工商系统里面现存的企业很多,一般三个字的核名成功率较高,核名成功在于看同行业是否重名,读音相同字不同也叫重名。 (2)网上预审。登录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右下侧网上办事底下,点击网上登记,填好自己公司内容,提交,等待预审通过。 (3)工商交材料。预审通过后,您可以在网上打印相关资料交到工商联办窗口。 (4)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下来,经办人可以带着身份证去领取。 (5)刻章。到公安窗口审批后找家有资质的刻章店刻章。 (6)开基本户。选择一家自己方便收费合理的银行办理开户,开户许可证下来后您需要和银行签订委托扣税协议。 (7)办理CA证书。这个基本上是会计为您办理的,一般在各个区的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CA证书是用于企业申报的工具。 2、办理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六条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十条申请核发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5)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6)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7)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3、办理资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 一、 二、 三、四级资质等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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