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红底或蓝底)、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房东身份证复印件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注意:产权规划用途为:住宅、住房、其他、商住、私宅)这样的需要由房屋管辖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出具一份住改商证明。(房屋规划用途:商业、工业、厂房、办公)这种就不需要住改商证明。然后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管辖的工商所(市场监管所)办理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以后,请到正规的刻章店办理印章刻制(个体一般只要3枚印章,如果需要开发票就再加印一个发票专用章 3枚印章分别为: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私章、财务专用章,建议选择印章备案和加防伪码,有条件的客户可以选择电子印章或指纹授权印章)。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知登记机关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