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见义勇为当事人造成损害应当由谁来赔偿 |
释义 | 见义勇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担责,依法律规定,见义勇为产生的损失应由侵权人承担,因为见义勇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在遭受损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加害人赔偿或受益人适当补偿。前者为侵权损害之诉(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者为无因管理之诉。 一、交通肇事罪刑附民支持精神抚慰金可以吗 交通肇事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抚慰金,被害人在刑事肇事罪中其财产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法院不会受理因为犯罪行为而要求精神损失赔偿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最高法院诉讼费减免缓免措施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 (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他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面交的其他情形: 三、遇见义勇为法律是怎样的规定 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我国《民法典》作出了如下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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