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配 |
释义 |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原则:共同所得和购置的财产可分割,个人财产不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共同所得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赠与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索取财物可参照最高法院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事实婚姻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在事实婚姻期间属于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是属于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分割。《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拓展延伸 事实婚姻财产分配的法律原则及实践指导 事实婚姻财产分配的法律原则是指在事实婚姻关系解除时,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财产。在实践中,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来源、贡献、财产状况、抚养子女情况等因素,进行具体的分配决定。此外,事实婚姻财产分配还需遵循公平原则、保护弱势方原则等法律原则。因此,对于事实婚姻财产的分配,夫妻双方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 结语 事实婚姻财产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分配。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共同所得和个人名义财产。法院考虑财产来源、贡献、状况、子女抚养等因素作出具体分配。需遵循公平、保护弱势方原则。夫妻应了解法律规定,维护权益,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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