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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释义
    房产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明;
    4、土地使用权证;
    5、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比如房屋买卖合同;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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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0 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