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分割应该去哪办理呢 |
释义 | 第一种,是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各自对涉案房产享有的份额,并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纷争。第二种,是各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确定房产的分配事宜时,任意一方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 房产争议是社会常见的争议之一,无论是夫妻关系或是其他关系,共有人要对房产份额进行分割,有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各自对涉案房产享有的份额,并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纷争。达成协议之后,携带好其他资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即可;第二种,是各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确定房产的分配事宜时,任意一方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对房产的分割做出判决。判决后,可以由各方当事人拿着判决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若有一方不配合,当事人也可以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经此程序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尚未登记的不动产申请首次登记的;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 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不动产灭失、不动产权利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权利人申请注销登记的; 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转让不动产的单位已注销或者转让不动产的自然人死亡,并且无权利义务承继人,受让方申请登记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冯进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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