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程序 |
释义 |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成为市民日益关注的一个话题。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程序具体如下: 一、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辞职; 3、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单位职工被退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发给“失业人员须知”→要求申领事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在规定日期,失业人员携劳动手册到区职介分中心→失业保险部门将核定好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发放标准记载于劳动手册。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年限来确定(扣除已核定过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和1999年4月1日以前一次失业前的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 1、缴费年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两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两个月,依次类推。 2、一次核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人员缴费不满一年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月份予以保留。 4、1994年4月1日以后,失业人员多次中断就业,没有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月份可以累加,累加后满12个月的认定缴费用年限满一年,不足一年的月份数不予保留。 问:在上海申领失业保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相关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就业促进中心,申领失业保险。 问: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医保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不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问:申领失业保险金后何时开始享受医疗待遇? 答: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当天就可享受该待遇。 问:除了医保,失业人员还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可享受以下5项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2、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4、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5、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其他与失业保险有关的费用,如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保补贴等。 问:失业保险除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参保的企业和职工有其他支持政策吗? 答: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稳定岗位补贴,此外,我国失业保险参保者符合条件可申领技能培训补贴。 问:上海的技能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答:劳动者个人根据就业需要或技能提升要求,自主选择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由失业保险基金或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培训费补贴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费补贴。补贴培训以目录形式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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