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所属期取得的车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需要先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勾选确认,之后根据确认的结果首先填报附表二的第35行,然后根据第35行填列第1行和第2行。然后再填写附表二的第12行和第10行。如果取得的票据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需要根据自行计算的不含税金额和税额首先填写附表二的第8b行,然后再填写第4行,再填写第12行,最后填写第10行。如果既有专用发票,又有非专用发票,应根据"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结果填写第35行和第1行、第2行,根据自行计算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填写第8b、4、12、10行.其中第12行的数据包括"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全部结果和根据客票自行计算的税额和不含税金额,第10行为全部的旅客运输票据的数量、金额、税额。 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有哪些?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4、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