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地下停车位归哪个所有 |
释义 | 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归属如下: 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如下: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4、物业服务用房; 5、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小区公共收益如下: 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收益;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 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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