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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门女婿有继承权吗
释义
    上门女婿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不包括儿媳和女婿。
    上门女婿可以继承遗产情况如下:
    我国法律做出了特殊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岳父,母或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人参加继承;第十四条规定:法定继承人以外主要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或者对被继承人平时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因此,上门女婿在丧偶以后在对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则法律赋予了继承权利,可以与岳父,母的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人参加继承。当然上门女婿在未丧偶的情况下,并不享有继承权,而由其配偶享有,以防止发生继承混乱。那么显而易见,女婿对岳父,母,儿媳对公,婆并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他们一旦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就符合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财产。
    综上所述,上门女婿没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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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0 13: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