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号牌丢失向车管所申请补领。并且车牌丢失后第一件事记得先打电话报警,然后去辖区派出所立案。防止车牌被不法分子当作套牌使用,将违章嫁祸到车主身上。 补办车牌的手续如下: 1、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窗口受理,排队拿号等叫号时。把车辆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车牌被盗,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给工作人员,进行牌照的补领手续; 3、工作人员核对完资料后审核通过,可以领到受理的凭证; 4、交纳机动车号牌及临时号牌工本费; 5、会发放临时的车牌,上面的有效期要注意不能超过日期使用,超过有效期仍继续驾驶的会当成无牌驾驶来处理; 6、在车管所领取,安装车牌。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