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轮奸罪是强奸罪,其认定标准如下:犯罪对象是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以及女性拒绝与男性性交的权利;客观上必须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行为,使女性无法抗拒,不敢抗拒,不知道抗拒状态或利用女性无法抗拒的状态,趁机实施奸淫;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是故意的,以强奸为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