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合理。 取暖费并不是强制性,取暖费是一项_利,是根据个人意愿交取的,并且不同类型的地域其取暖费发放的时长是不一样的。取暖费是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再决定是否派发,不具备法律强制性。 取暖费的标准: 在我国,取暖费并不是有国家统一制定的,而是各地的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职工收入水平来制定的。所以各个地区的人们领到的取暖费都是不尽相同的。根据国家的规定,企业有为职工提供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补贴的义务。这种福利可以是货币形式的,也可以是物品形式的。这个义务包括向职工发放因公外地就医的费用,养老补贴和取暖补贴、防暑降温的补贴等等一系列的补贴。 一、暖气费准则:1、国家限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能够不用交纳取暖费,但是通常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通常是按照小区限定的花费来算,和物业费相同,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花费,不顾住户可否寓居,都要交纳。3、通常暖气费分别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相同,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能够的。通常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二、分别城市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收费情况不一,具体城市以具体的准则为准。因为各地的暖气费准则都不相同。通常,暖气费都是按照住房面积收取,面积越大,相应地,交纳的花费也高。三、取暖费的交纳通常是物业公司或供热公司通知,到供热公司交费的可直接开具发票,银行代收的需向柜面询问,不能出具发票的,可持银行回执到热企开具。选择微信、网银等支付手段的,能够持交费记录到热企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 《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第二条: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第七条: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 第十一条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