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不给探视权处理方法如下: 1、离婚了不让看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 2、已经是判决离婚的,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探视权的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综上所述,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