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生孩子有财产继承权。私生子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财产,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子女与其父母的法律关系,不以结婚与否确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何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1、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如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继承公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