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企改革谁提出的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于1985年开始。标志是《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由邓小平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10 14: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