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恋爱期间,男女互相给对方财物的现象很普遍,有作为馈赠的给付,有作为借贷的给付。对于上述财物发生的经济纠纷,一般从法律角度定性为赠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