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性质和作用
释义
法律主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为是各级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法律客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随便看
东海禁渔期多长时间呢
山东的禁渔期是什么时候
东海禁渔期是哪几个月?
东海禁渔期多少时间呢
东海禁渔期多长时间呢
东海禁渔期是几月到几月
山东禁渔期间哪几个月
山东2022禁渔期时间
北京久臣受国家批准嘛
天津劳动仲裁在哪里
天津办狗证收费标准?
北京久臣受国家批准吗
天津出入境管理局地址
北京久臣受国家批准嘛?
北京久臣受国家批准吗
北京久臣受国家批准吗
北京久臣受国家批准吗?
北京久臣受国家批准吗?
正常死亡社保怎么赔偿
正常死亡社保怎么赔偿?
养老保险买了人死了怎么办?
什么是死亡保险?
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死亡保险多久能拿到钱?
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比较管理
比较国际私法学派
比较监狱学
比较检验
比较解释
比较劳动法
比较类推法
比较利益论
比较民法学
比较审计
比较私法
比较宪法学
比较刑法学
比较资产负债表
比例
比例抽样
比例代表
比例代表制
比例罚金制
比例分保
比例税率
比例税制
比例条款
比例选举制
比例原则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9 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