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物如何交付使用 |
释义 | 租赁物交付使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内容: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4、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一、租客破坏房屋怎么处理 租客破坏房屋,房东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同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对方不赔偿损失,经过协商后仍然不赔偿,作为出租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的义务如下:一、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二、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三、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等等。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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