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重疾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嗜血细胞疾病?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重疾险公司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会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如若出现以下情况,重疾险公司将有可能拒绝赔付嗜血细胞疾病: 1. 投保人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 2. 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经患有嗜血细胞疾病; 3.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年龄过大或已有其他严重疾病; 4. 被保险人因违法行为或自杀导致死亡或疾病。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或者申请人、被保险人提供虚假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并返还已经收取的保费,但是不得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被保险人故意实施自杀或者故意造成自己的保险标的损失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被保险人在自杀或者损失发生前有投保人的书面同意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保险金给付的除外。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患病、残疾、死亡的,保险人不得免除保险责任,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 最后,购买重疾险时,建议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如实提供个人健康状况信息,保证合同的真实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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