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言语激怒打架谁的责任
释义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言语激怒对方造成打架行为的,一般是由打人者承担责任,如果双方都有动手的,双方都要承担责任。
    打架,亦称为斗殴。是指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不管这种行为起因何由、什么目的都是一种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严重者甚至会触犯刑律,因此,在处理打架事件时要区分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和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被1222篇案例引用
    (二)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2 5: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