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公积金发放标准是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审核通过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主要如下: 1、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为员工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发放的月工资; 2、员工住房公积金每月缴纳的基数不能低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本市工资标准; 3、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百分之十二,其它性质单位为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 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 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准。职工工资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一)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4.运动员体育津贴。 (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4.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5.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四)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1.津贴。包括:补贴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补助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等。 (五)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奖、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原因按计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四、新参加工作职工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新参加工作当月工资为基数;新调入职工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新调入当月的工资为基数。需要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咨询自已的缴费基数即工资是多少以及单位和您的缴费是按多少比例计算的。然后对比得知是否是100元。 公积金的计算方法在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有明确认定,一般来说,公积金的计算是根据本人的工资待遇和收入情况来决定的,但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积金交纳的上限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超比例缴纳公积金标准的,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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