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2008年1月1日实施了《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之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4、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上就是律师为您梳理的答案,您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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