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原告代理人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结合两次庭审情况,按合议庭要求提交书面意见如下:庭审时,被告已经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但对证据形成的时间有异议。对此异议,原告认为是不成立的,理由如下。综上,原告提供的电话录音真实有效,且形成时间与原告主张的事实吻合,故依法应采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