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原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如下: 1、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吻合法律条文,相对应的审核资料; 2、经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及材料; 3、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后出具书面受理通知; 4、银行经办网点向公积金中心提价材料进行审批; 5、经批准后提取转账至提取人的个人账户。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1、用户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生活; 3、用户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是提前离休的; 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户要出境定居,和现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 6、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各3份(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 4、总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综上所述,公积金提取需要按照填写提取公积金的理由、提交吻合法律条文,相对应的审核资料等流程进行,如果不满足用户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用户要出境定居等条件之一,就无法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