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小区去年才交房装修,今年入住取暖让把去年的取暖费交全款,合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取暖费在十月或十一月发放。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租房合同上房主包取暖费,但今年没交? 法律分析:取暖费由房东交,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纳。房东不能以住宅未居住、供暖温度不达标、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供暖费,如供暖设施受损,房东应先行承担维修费用,分清责任后再行主张权益。租房前应约定好该谁交,否则发生了费用扯不清楚。现在看看合同,上面若已写请清楚应承担的费用(水电),没包括取暖费,那么按合同就应由房主交。仔佃看下合同先。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房产证是住宅,现在按店铺收取暖费合理吗? 这个要看在房屋销售的时候,阁楼的面积有没有包含在销售面积里;或者在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时候,有没有算在住房总面积内。物业管理费、供暖费是按照房屋买卖合同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收取的。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业主和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相关服务及有关收费标准。按照市场上的交易习惯,取暖费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收取的,和是否是阁楼没有关系,所以,要看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来收取取暖费。至于阁楼的暖气费,这就得视是否提供服务的角度来考虑,如果阁楼上通有暖气,那就得交暖气费,没有的话就可以拒交暖气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去年六月,我全款买了房子,签了合同。今年十一月底交房,还没有备案,可以退房吗? 已备案的房子退房流程:(1)买方发出退房通知。买方可以通过登记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的,开发商应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存款利息、购房税等;购房合同约定退房赔偿标准的,按合同约定处理;(2)15天内办理各种手续。买方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负责办理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手续或文件签订前,开发商应代替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息;(3)开发商应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办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取暖费是房东交还是租客交 暖气费根据供暖方式不同,缴纳方稍有区别,具体如下:市政集中供暖,供暖费一般是由业主出;自采暖的话,供暖费一般是由租户出,不过这个最后主要也是在于房东和租户协商的。 您好,租房合同有取暖费,但没有给我交第一年就没有交今年第二年,我发现打电话拒绝退款怎么办 租房合同不成立定金不退可以拨打12315举报投诉,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房管局等;投诉协商仍未解决的,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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