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店可以用医保吗 |
释义 | 可以。 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个人医疗帐户(个人医疗保险卡)资金主要用于以下范围的费用: 1、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 2、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3、持医院外配处方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或者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的非处方药的费用。 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人,有一部分相当一部分的,都是通过自己的工作单位来参保的。虽然说个人的缴费部分大概也就是几十块钱,但是工作单位会给他们承担绝大部分的缴费比例和金额。所以说他们的缴费水平是比较高的,每年换算下来个人的缴费,实际上有些人高达六七千块钱甚至更高的水平。那么建立相应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这是很正常的,有的人每年可能会建立一两千块钱,有的人甚至三四千块钱。 有了这个余额以后,我们就可以在自己参保所在地的各大药店,来进行买药直接支付,只要是这个药店开通了这个医保账户支付,那么就可以进行买药。所以说这就是我们职工医保卡,可以使用而居民医保卡不能够使用的根本原因。不过从今年开始实现了家庭账户共济制度。如果你的家庭成员当中有人参加了职工医保,并且个人医保账户当中也有余额,那么是可以共享共济来使用的。 比如说你没有参加职工医保,而你的爱人参加了职工医保。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将你爱人的这个职工医保的余额,划转到你个人账户当中,然后使用一个共同的共计账户。共计账户就可以正常去使用了,当然这也是一种办法。但如果说自己觉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确实是没有太大的优势。我们也可以自行去选择参加,灵活就业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那么这样的话也可以建立起个人账户余额。当然灵活就业的方式要选择高标准交费,才能够建立个人医保账户的余额,大概每年的交费水平在六七千块钱左右,所以个人要有这样的一个经济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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