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博士后出站人员落户要求直系亲属户口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博士后出站人员落户南京直系亲属户口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随迁配偶和子女的相关证明文件、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法律分析 博士后出站人员落户南京直系亲属户口材料:(一)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三)《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四)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相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子女关系证明;(五)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六)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七)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拓展延伸 南京博士后出站人员落户政策解读及申请流程 南京市针对博士后出站人员落户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根据规定,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申请落户,但需要提供直系亲属的户口材料。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具体的材料要求包括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等。申请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准备材料、递交申请、审核和办理手续等步骤。申请人需要前往南京市相关部门办理,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户籍管理机关或相关政府部门。请注意,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官方通知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南京市针对博士后出站人员落户制定了详细的政策,要求提供直系亲属的户口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等。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格、准备材料、递交申请、审核和办理手续等。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户籍管理机关或相关政府部门。请及时关注官方通知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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