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承认自己的犯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3、被告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没有异议。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